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S-CG-XJ-2018-046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8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都芃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5.8万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方正、刘永志、钮长鸣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人:钮长鸣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收费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74日至201875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4日

****************9.doc">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硬件 系统软件 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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