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寻找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入围项目(成交公告)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寻找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入围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人 | 名称: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府东路10号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
联系方式:0416—******* |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寻找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入围项目 |
项目编号 | JZFWCS1872 |
成交供应商 | 名称:辽宁地鑫源土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沈阳市皇姑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 | |
成交金额(人民币) | |
主要成交标的内容 | 见附件 |
磋商小组名单 | 王丙才、李状、马兆魁、姚航、刘占文 |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 服务年限 | 保证金 | 服务要求 |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寻找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入围项目 | 2 | 5000元 | 1、.要求评估单位具有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资质认定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 2、评估单位要深入理解、掌握和落实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3、.评估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矿业权评估准则、合同要求和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要件材料;矿业权评估单位和评估师应在承诺书上盖章、签字,对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因评估单位自身原因未履行评估合同约定的,国土资源部门视情节将情况在网上公开,自公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进行评估,并录入诚信档案 5、.本次选取10家评估机构,如果报名单位不足10家,按有效家数确定。 6、.每次评估时从选出的矿业权评估单位中随机抽取3家,以报价低者中标。 7、付费方式将在评估报告网上公开生效后,按合同约定的数额予以支付。 8、严格遵守矿业权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展评估活动。 9、.编制完成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附件齐全,附图、附表、附件符合制图规范要求。 10、工作时限应该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评估成果应建立完整档案,评估机构长期保存。 1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2、.交付地点: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13、服务期限2年 14、.报告有效期: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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