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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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函【2018】第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熊猫大道以南,蜀龙路以西,成绵高速以北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广场、临时停车场含私家车及大巴车位)、临时过街天桥、安装智慧交通设施、绿化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周边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 设计资质: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 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6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9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06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北湖公园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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