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06日10:3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5月30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06月2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蒋红兵、 刘亮明、杨礼琼、周润书、余雄 | ||
总中标金额 | ¥165.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伍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万福路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委托,于2018 年06月22 日就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441900-4-2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4-2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21,7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黎日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银丰路3号5楼503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153*****27753.pdf" ignore="1">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06-22评审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蒋红兵成员:刘亮明、杨礼琼、周润书、余雄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0.00收费金额: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包A组有效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为3家,具体评审情况如下表
预 算 金 额 | ******* .00元 |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商务和技术 总得分 | 价格 得分 | 总分 | 排名 |
东莞市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00 | 48.20 | 9.9983 | 58.1983 | 2 |
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00 | 83.60 | 10.0000 | 93.6000 | 1 |
东莞市怡莞公益服务中心 | *******.00 | 25.20 | 9.9982 | 35.1982 | 3 |
评委会综合意见推荐本项目包A组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包B组公开招标情况及说明:
包B组有效公开招标的投标人1家,为东莞市心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星扬公益服务中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3)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合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故其投标无效。
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投标保证金,故其投标无效。
因包B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故包B流标处理。
包C组公开招标情况及说明:
包C组有效公开招标的投标人1家,为东莞市心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星扬公益服务中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3)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合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免税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故其投标无效。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投标保证金,故其投标无效。
因包C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故包C流标处理。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伍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 |
联系人:文鸿超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万福路83号 |
联系人:庄慧娴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152*****72058.docx"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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