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中标结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中标结果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hctj(2018)00619)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hctj(2018)00619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59.301天津中佳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北工业园星光路17号增6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59.30159.301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学东,杨作光 李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翟东霞
2.联系电话:181*****4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军:***-********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409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93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溪秀苑小区路灯维修工程)********定稿.doc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路灯 事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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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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