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预中标结果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预中标结果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18-312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2(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通过
3(主)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通过
4(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院,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通过
5(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6(主)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通过
8(主)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通过
9(主)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10(主)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11(主)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通过
12(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通过
13(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
14(主)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通过
15(主)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附件:153*****10710.doc" target="_blank">1.中山医EPC资格审查报告上网.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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