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中标结果

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

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榕地铁招*******
2、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是否进口产品

技术

指标

工期

1

1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合计:

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肆万玖仟贰佰壹拾陆元整(¥********.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的防护(防化)设备从业企业及其产品名录内,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6年及以后新颁发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处于试生产期、持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1家技术合作方,且技术合作方须为具有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业绩的人防设备生产企业(需提供技术合作协议、技术合作方直接与地铁公司或项目总包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及人防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配备的技术合作方不得同时为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技术合作。(注:若投标人具有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业绩,则无须配备技术合作方,也不得为其他投标人提供技术合作,需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经过人防行业培训并取得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中任何一条有偏离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 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6号楼4层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文件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纸质文本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6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9:45(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 日9:45(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350002

联系人:庄先生、冯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万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45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6号楼4层

电话:****-********

传真:****-********

mail:hmgczj@163.com

联系人:叶工、欧工

购买招标文件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2 7984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5日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一、澄清部分

1、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册附件2投标人近三年人防工程业绩表中(P115页)备注第一条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关键货物清单表,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合同金额、签署页等)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据此,应以近3年已竣工的人防工程合同总额作为业绩执行基准;(2)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中第三点企业业绩要求(P148页)提供近三年人防工程合同总额(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据此,应以近3年已签订的人防工程合同总额作为业绩执行基准;但是,根据人防工程施工特点,人防工程施工周期大约都在3年以上,不可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基准,所以,上述两个业绩核算基准是互相矛盾的。请贵司予以明确应以哪一条基准执行。

答:详见下述“修改部分”内容。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页“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问: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是否为如下截图:

********/********139*****535172424.png">

答:“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如上述图片所示。

3、资格审查册投标文件格式第99页,“投标人承担的人防工程业绩表”及商务册投标文件格式第115页“近三年人防工程业绩表”,注:1、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关键货物清单表,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合同金额、签署页等);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3.1问:业绩合同关键页,因合同货物清单、规格数量,均含设备单价等明细,量比较多,不方便提供,可否只附合同首页(体现工程概况)、合同金额页(总金额)、签署页。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2问:竣工验收证明只提建设主单位,作为施工单位无法提供,能否只提供合同关键页。

答: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商务册投标文件格式第115页修改详见下述“修改部分”内容。

3.3问:因工程业绩比较多,且均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证明,量多,是否可以只在商务册附上合同关键页及相关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问:第148页,第二条财务状况“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我司基本开户行为工行支行,现无具备开具资信证明的条件,由工行支行上级的市分行营业部开具资信证明是否有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问:因人防设备厂不具备非标人防防护设备设计、研制及鉴定实施等方面的能力,建议业主在本次招标中取消该部分的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此部分只有人防产品设计院有能力完成),人防设备厂可以按要求支付非标设计费用,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及招标文件对此部分的描述如下:①《用户需求书》第4页,第5.1总则 第1)条中“本项目项下中标人责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项下非标产品设计(包含硬件和软件)”;②对应招标文件:17页:13.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含税总价,将被认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至质保期满的一切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非标设计费;③对应招标文件:138页:技术部分投标主要内容摘要表中,第1.2非标人防防护设备设计、研制及鉴定实施方案;④对应招标文件:149页:附表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权重为45%)中,第1.3款对“非标人防防护设备设计、研制及鉴定实施方案”此项列入了评审得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6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说明:(5)税率:根据闽建筑[2017]20号文设备(不含税)、安装费税率10%,非标设计费税率6%;而在本招标文件第17页13.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含税总价”。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设备不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含税总价即投标总价的设备必需是含税的,那么这二者之间有偏差。

答:招标控制价中的设备已按规定计取相关税费。

二、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册附件2(P115页)投标人近三年人防工程业绩表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修改为“合同签订日期”;P115页备注第一条“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关键货物清单表,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合同金额、签署页等)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关键货物清单表,能明确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合同金额、签署页等)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6月15日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榕地铁招*******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

项目负责人:

庄先生、冯女士

联系电话:

****-********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6号楼4层

评审部经办人:

叶工、欧工

联系电话:

****-********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6-6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8-7-3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资格性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3家投标单位不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检查合格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均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评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原因依据及理由备注福建闽防人防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合作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3、4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福建省万鑫人防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副本中的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2、4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福建神庞民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4、8项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1-1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0元********元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中标金额********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姚丽莉、周聪、黄仁奇、王琳基、张祥中、刘毅、方建辉

11、公示期限:2018年7月4日至7日

(因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本网站仅用于发布项目信息。供应商如有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公告截止时间以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27.88.250:9306/上发布的中标公告中载明的公告截止时间为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榕地铁招*******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

项目负责人:

庄先生、冯女士

联系电话:

****-********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6号楼4层

评审部经办人:

叶工、欧工

联系电话:

****-********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6-6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8-7-3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资格性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3家投标单位不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检查合格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均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评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原因依据及理由备注福建闽防人防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合作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3、4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福建省万鑫人防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副本中的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2、4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福建神庞民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近三年1项或以上已竣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评审表第4、8项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1-1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0元********元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中标金额********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姚丽莉、周聪、黄仁奇、王琳基、张祥中、刘毅、方建辉

11、公示期限:2018年7月10日至20日

(因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本网站仅用于发布项目信息。供应商如有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公告截止时间以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27.88.250:9306/上发布的中标公告中载明的公告截止时间为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标签: 安装 防护设备 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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