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预中标结果

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预中标结果


招标公告

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8]8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顺昌县交通运输局以顺交建【2018】12批准。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郭城至董岭。

2.2项目的规模:顺昌县郭城至项目起点位于郭城主村,设计起点桩号K18+100,基本沿旧线改建,终点于新春,终点桩号K23+830,路线全长4.73公里,按四级道路标准建设。原路面宽度4.5米,扩宽后宽度为6.5米,敷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并进行边钩、涵洞、排水等沿线附属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最高招标控制价为*******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全长4.73

1、土石方比例和数量、清表数量按工程量清单包干不予调整。

2、土石方弃方运距按1公里内包干,超过1公里按实际运距给予调整补差。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已包含(‘五通一平’的数量,中标后将不予调整,‘五通一平’指路通、电通、水通、讯通、场地平整)。

4、投标报价中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为强制报价,不可优惠,工程一切险不低于14747元(含14747元),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00元(含5000元),安全生产费为73440元(含73440元),否则视为废标。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顺昌砂的价格风险,自行做好投报价,今后无论砂的价格变化情况,业主均不与调价。

6、水泥、钢筋价格调差办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1.4.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到工程招标代理处存档。

3.1.5.招标人不负责土方的弃土场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7月10日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9日17:00: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zy.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新城路17号

邮编:353200

联 系 人:张朝晖

电话:139*****766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2层201室

邮箱:/

联系人:小谢

电话:186*****337

传真:/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年6月15日


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同时招标人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现修改为: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设置开标会场,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在投标截止前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条款: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的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其计息方式为:

投标保证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投标人应提供利息发票,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起始时间统一按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开始计息。

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终止时间:①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统一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当天终止;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统一按施工合同签订当天终止;③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统一按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第30天终止;④因存在投诉情况而延长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统一到投诉处理完毕当天终止,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期终止时间同②、③点。

现修改为: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由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的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计息。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条款10.1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按工程类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另外,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向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并负责交纳建设方的 “工程交易服务费”。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

本项目于2018年7月10日09:00:00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开标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新城路17号

电话:139*****766

联系人:张朝晖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郭城至董岭公路改建工程(新春至董岭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预算造价:*******元;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谢起善注册号:********6456

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南平南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朝辉注册号:********4625

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尧舜发展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陆娟萍注册号:********4835

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省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二信封中投标函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编号:E****************

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投标附录函中开工预付款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编号:E****************

5、评标专家:崔小英、严开英、彭小青、陈瑞远、祖若仙。

6、公示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3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民委员

地址:顺昌县岚下乡郭城村新城路17号

联系电话:139*****7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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