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LBXCZC2018-J2-00638-HCJS)成交结果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LBXCZC2018-J2-00638-HCJS)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忻城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0日17:2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03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07月0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覃凤关、陶孟昀、张凤莲 | ||
总成交金额 | ¥30.96755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覃工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和平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莫杨斌 联系电话: 137*****6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覃工联系电话:****-*******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项目(项目编号:LBXCZC2018-J2-00638-GXLJ)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BXCZC2018-J2-00638-GXLJ
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覃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和平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杨斌 联系电话: 137*****66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工联系电话:****-*******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BXCZC2018-J2-00638-HCJS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成交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总成交金额:30.967557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来宾市迎宾路126号 | 30.967557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967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凤关、陶孟昀、张凤莲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9日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LBXCZC2018-J2-00638-HCJS)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LBXCZC2018-J2-00638-HCJS)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建长廊、活动室、学习室装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叁拾壹万零叁佰贰拾伍元捌角壹分(310325.81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7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上发布竞标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8年7月9日
评审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厅(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覃凤关、陶孟昀、张凤莲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人名称: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人地址:来宾市迎宾路126号
3.成交金额:叁拾万零玖仟陆佰柒拾伍元伍角柒分
(¥309,675.57 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45天 (日历天)
项目经理:韦帮义 注册编号:桂********5875
4.代理服务费:叁仟零玖拾陆元柒角陆分(¥3096.76元)
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和平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杨斌联系电话: 137*****665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0 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成交人名称: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人地址:来宾市迎宾路126号
3.成交金额:叁拾万零玖仟陆佰柒拾伍元伍角柒分
(¥309,675.57 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45天 (日历天)
项目经理:韦帮义 注册编号:桂********587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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