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人民政府所需道路改造中标结果
龙泉镇人民政府所需道路改造中标结果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所需道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所需道路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谈判采购(2018)4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7月10日
谈判小组成员:张建国、李豪杰、周钢领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福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176800.00)
地址:安阳市胜利路中段路西;
序号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工期 | 施工地点 |
1 |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所需道路改造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继承
电话:138*****732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 财务部咨询电话:****-*******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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