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L-2018-C82:大理州种子管理站2018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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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理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

2018年7月

2018年大理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

储 备 合 同

甲方(委托方): 大理州种子管理站

乙方(承储方): 云南佑丰种业有限公司

经单一来源采购,乙方为2018年大理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承储企业,并经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确定了储备种子的价格和数量。为规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农业生产救灾用种需求,根据《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大理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2018年大理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储备的种子为 2017年10月生产的杂交玉米种子。储备种子的种类、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如下表:

作物

种类

品种

名称

种子

数量

(公斤)

种子质量

种 子 价 格

种子储备费

包装

规格

储备地点

纯度

净度

发 芽率

水分

玉米

纪元8号

25000

不低于96.0%

不低于

99.0%

不低于

85%

不高于

13.0%

19元/公斤

2.9元/公斤

包衣种子2kg/袋

云南佑丰种业有限公司凤仪仓库

第二条 乙方应当使用低温库储藏种子,储备期间的种子为裸种,受灾动用时乙方负责按相关规定进行包衣和2kg/袋包装,乙方在接到甲方动用通知2日内包衣、包装完毕。

第三条乙方自本合同签订3日内做好救灾备荒种子的入库工作,并将储备情况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及时组织检查和质量抽检。

第四条种子储备期限自2018 76 日起至2018 831 日止。

第五条 乙方要保证种子的质量、数量达到采购要求,甲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质量抽检。

第六条储备的种子应符合国家种子质量标准(GB 4404.1—2008)。乙方对储备种子的质量、真实性和品种权负责,如因储备种子质量、真实性问题造成损失或因品种权问题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储备期内,储备种子的调拨权在甲方,乙方无权擅自动用。发生自然灾害后,根据抗灾救灾或粮食生产应急的需要,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按规定调拨供种,同时向调入单位提供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第八条 合同总价

1、动用储备种子价格:19元×25000公斤﹦475000元(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2、未动用种子储备费:2.9元×25000公斤﹦72500元(大写:柒万贰仟伍佰元整)

(注:根据种子动用或未动用情况确定其中一项。)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动用储备种子。储备种子动用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种子款。

2、未动用储备种子。储备期满(2018年8月31日)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种子储备费。

(注:根据种子动用或未动用情况支付其中一项。)

第九条 储备期满,未动用的种子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盈亏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定,如违约,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合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报州财政局、农业局备案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岳雪松 联系人:李高权

电话:******* 电话:138*****818

开户银行:农行龙山支行 开户银行:工行大理海玉支行

账号:24-*************** 账号:****************823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种子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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