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结果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结果
福州朝海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ZCH2018-01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ZCH2018-012-1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联系人:杜斌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熊斌139*****23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朝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泰大厦7B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斌****-********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ZCH2018-012-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7日
成交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州富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9号楼3层12店面
成交金额:按投标文件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根据报价人拟自身对仓山校区食堂二楼、食堂三楼分两期完成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用于食堂装修、监控系统、排油烟及鲜风系统等改造、空调系统采购、设计费支付、原食堂中标单位设备转让费支付等,但不包括成交人自行添置的设备及设施)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人支付,按包干价30000元整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济和、吴佐昌、王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档次,把食堂打造成具有时尚特色、温馨舒适,集学生大众菜、特色风味小吃、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特色餐厅。我校拟引进有管理经验、且在餐饮行业信誉良好的餐饮管理公司进行校内食堂的装修及经营管理。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闽江师专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标的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数量:1项
服务要求:闽江师专仓山校区食堂位于仓山区城门镇城山路,现在校师生约2000人,2019年9月份后师生2500人以上,食堂二楼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经营大众快餐为主、风味小吃为辅;食堂三楼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经营风味小吃,档口数量不少于10家。经营范围包括: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自助餐等;不得擅自销售经营范围外的其他商品。成交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经营年限:五年。报价人承诺分两期完成投入装修、改造最低费用300万元(包括食堂装修费、监控系统改造费、排油烟及鲜风系统改造费、空调系统采购费、装修设计费8.1万元、原食堂中标单位设备转让费约27万元,不包括成交人自行采购并满足正常运营的厨具设备及其他设施),即2018年9月之前先完成仓山校区二楼餐厅装修改造,满足在校生2000人用餐;当仓山校区在校生人数可明确预期达到2800人以上时,校方要求成交单位提前完成仓山校区三楼餐厅装修改造,满足在校生2800人用餐,否则视同违约,将没收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解除合同。学校承诺在经营期限内给成交人每年减免水电费12万元,水电费不足12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减免。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州鑫源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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