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合同公告

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合同公告


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2日



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二О一八年六月


合同甲方:涟源市商务粮食局

合同乙方: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电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8〕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加快推进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工作,大力落实“一县一品”产业扶贫计划,全面培养涟源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高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甲方对《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项目进行了公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18-0129,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LY-XMZB-0292),经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确定乙方为《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中标供应商,成交金额*******元(大写:贰佰叁拾玖萬叁仟元),项目负责人:戴恩东,联系电话:189*****747。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服务内容:

一、乙方服务项目

1、以涟源市19个乡镇148个贫困村为电商扶贫重点对象,开展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培训4000人/次,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一个有销售当地贫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的农特产品业绩的网店(含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其中148个贫困村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当地贫困对象农特产品交易额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2018年新建贫困村电商服务站36个,至少培育5个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要具备收集和转售当地农产品能力,保证农产品上行物流通畅,每个示范站点的网销农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建设1个服务功能完善的市级电商服务中心标杆,服务覆盖全市的贫困村,直接服务的农产品上行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力争统筹完成本市农产品上行网上交易额人均达到75元(合计8300万元)。表彰奖励4个电商扶贫示范企业,10个电商扶贫示范网店,100个电商扶贫优秀学员。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纵深发展,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础。

2、以“金秋梨,茶叶,茶油,豆腐,豆豉,干菜”为电商扶贫特色产业,逐步培育本地农产品的SC生产许可认证,“三品一标”认证,老字号原产地认证,质量等级认定标准,打造“涟源一县一品”网销品牌,通过举办一县一品电商扶贫大型主题活动,促进涟源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户农民生产效益,力争全年实现一县一品网销金额8000万元,将网销“一县一品”与电商扶贫有效结合起来,并优先选择贫困乡村产品,与贫困(村)户积极建立合作。

3、加大建设涟源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商平台,省内大型超市卖场,农贸批发市场的“产销对接”力度,开设“涟源特色农产品专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推广,销售。一县一品”、地方特产,生态土货,打造多渠道,高效率,强有力的农产品全网营销服务体系;2018年招募一县一品+生态土货供应商30个,开发有效产品全网线上+线上销售渠道10个,打通涟源农产品上行全网销售渠道,鼓励涟源本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涟源人在外创办的企业、商会,采取签订协议,直接认领的形式建立定向精准帮扶关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帮助100户以上贫团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50. 4万元)

按照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颁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8〕6号文件的有关内容,在涟源市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1.4万元/个的补助标准,建设并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的村级服务站(其中1万元用于电商村级服务站点建设,0.4万元用于站点开设宣传推广及运营服务)。进一步完善“县有中心村有站”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具有网络购物、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缴费支付、话费充值等电脑基础服务。重点培育5个村级电商示范服务站,具备收集和转售当地农产品的能力,保证贫困村农产品上行物流通畅,整合政务、金融、农技和就业等服务功能,完成年网销农特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

验收标准:

1)选址为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固定经营场所(必须选择农村商店、万村千乡店、邮政供销现有门店等),位于交通便捷,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区域,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统一设计制作配置门头招牌,配置展示架、桌椅、电脑、网络宽带、无线路由器、货架、智能手机、包裹架、触摸显示屏、POS机和一个面向农村的电商服务网上平台等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3)至少配置1名以上专职运营人员,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

4)具有网络购物、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缴费支付、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便民服务功能,同步开通网店、微店、扶贫小店,能逐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和其他便民服务功能;

5)月均网销农产品交易额达到2000元以上,5个示范性电商服务站具备收集和转售当地农产品能力,保证贫困村农产品上行物流通畅,整合政务、金融、农技和就业等服务功能,完成网销农特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

(二)各行政村示范网店、微店、扶贫小店建设(10万)

在全市19个乡镇462个行政村(含148个贫困村)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培育1个有销售当地贫困对象(建挡立卡 贫困村、贫困户、贫困残痪户)生产的农特产品业绩的网店(含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每个贫困村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当地贫困对象农特产品的年交易额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培育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利用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收,重点培育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利用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收,重点培育10个技能合格,业绩优秀,效益显著的示范网上店铺。

验收标准:

1)提供网店、微店、扶贫小店运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含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店铺截图),且经过网上实名制认证;

2)利用电商平台(网店、微店、扶贫小店)销售本市贫困对象农特产品的年交易额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

3)示范网店、微店、扶贫小店的年平均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所有网上销售订单产品质量合格,投诉率低于1%,服务评价达到优秀级别,按照销售业绩排前十名进行1万元/个的奖励。

(三)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人才培训体系打造(40万元)

按照100元/人/天次的费用标准在全市19个乡镇计划总培训4000人次,并着重对涟源各乡镇贫困村(户)、残疾人、电商参与主体进行实际业务技能、流程、标准、体系开展针对性培训,使得电商扶贫主体具备娴熟的业务技能,能够为涟源电商扶贫助残事业的良性发展,购销“一县一品”与品牌打造奠定坚实的、合格的人才体系。

验收标准:

1)专项专职讲师团团队聘请,提供培训讲师资质,个人信息在商务粮食局进行备案;

2)每场/次培训地点、时间、内容、培训人数、学员签到登记表(签到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并提供培训现场照片;

3)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应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要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提高培训网创成功率;

4)总培训4000人/次,以面对面教学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四)电商扶贫与网销“一县一品”大型主题活动(45万)

1)一县一品古塘金秋梨+富田桥豆腐+枫木贡茶主题活动(25万)

2)中国(湖南)国际农博会(10万)

3)电商扶贫助残年货节(10万)

4)参加其他与涟源电商扶贫与网销“一县一品”相关的会议、活动、展会费用可从此项目费用中调剂使用

验收标准:

1)制定并提供各单项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含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情况,费用支出明细表,报涟源市商务粮食局审批后付诸实施;

2)每场主题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对象、参与人数的文字说明村料及提供现场拍摄图片;

3)每场活动的效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效益(公信力、影响力、号召力),贫困村(户)产品销售的网上交易额达成与合作关系促成,品牌推广等情况;

4)委托第三方或者与第三方共同合作举办的主题活动需提供合同协议相关文本资料复印件;

5)电商扶贫与网销一县一品活动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100万元以上,且销售贫困户产品超过30%以上,相关活动在省级以上媒体和平台进行了宣传推广。

(五)涟源农产品全国“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建设(42万)

1)涟源电商扶贫特色馆(30万):承租涟源市区临街门店(50平米以上),按照“电商扶贫+一县+品”主题无素打造涟源电商扶贫“线上+线下”特色馆,店面招牌主要位置凸显出“涟源电商扶贫特色馆、一县一品020展销体验中心”字样,店内按照涟源市19个乡镇设置特色商品销售专区,涟源一县一品(金秋梨、茶叶、豆腐、豆豉、干菜等)020展销体验中心,总展销涟源本地商品70个以上,空间面积条件允许情况下,增加开设电商助残专区、娄底特色专区、湖南特色专区、跨境电商专区,同步开设“涟源电商扶贫特色馆”线上馆,将馆中展销商品同步发布到同名线上特色馆进行全网营销、推广,并且应用溯源系统确保涟源电商扶贫特色商品的安全性、可靠性;

2)省内大型卖场、农贸市场、本地商超电商扶贫助残涟源专区(7万):积极对接并参与湖南省内大型卖场(步步高、家润多、友啊、苏宁、通程等)电商扶贫专区活动,通过公开筛选评比选择10个涟源优质农副农产品进驻省内大型卖场电商扶贫特产专区,完善巩固涟源农产品与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卖场超市的供销关系;

3)主流电商平台特色涟源活动专场(5万):在苏宁易购、友阿微店、邮政EMSSHOP、供销E家、电商扶贫小店、一县一品等省内主流电商平台组织特色涟源活动专场,全方位多渠道推广销售涟源特色农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销售额。

验收标准:

1、各场地、专区的合同合作关系、业务对接联系人;

2、特色馆、专区体验中心的原因照片,并与现场观看时保持一致;

3、各特色馆场地,专区的经营情况(经营面积、品名、数量、销量);

4、供应商采购合同,各乡镇贫困村(户)产品收购协议、合作协议。

(六)市级电商扶贫公共运营中心建设(25万)

本项目与涟源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有机结合,由项目承办企业(平台)在涟源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成立“涟源市电商扶贫公共运营中心”。主要包括:运营中心办公区设计装修,配置三人以上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并常态化走进涟源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一线进行实地走访、合作洽谈、现场指导、培训交流,确保各项基础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按照湖南省2018年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细则的各项要求,指导源市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年度考核的信息整理、材料收集、方案制度,对接市商务粮食局市场办、电商办、扶贫办开展材料撰写,信息采集报送及时无差错,力争统筹完成全年1亿元农产品年网上销售交易额等各项关键指标任务、优秀完成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绩效考核。

验收标准:

1、承载企业(平台)已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后与涟源市商务粮食局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直接服务的农产品上行年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2、原则上项目承载主体在涟源市内已成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子公司;

3、组建3人以上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并建立项目运营服务体系、制度、流程、标准,可提供电商扶贫、电商助残和一县一品相关的政策咨询、品牌培育、产品合作、渠道对接、人才培训、示范打造、扶贫考核等辅导支持工作,联络全省电商平台促进合作交流;

4、按月提交工作报告、汇总数据、制定计划、完成考核、工作推进;

5、2018年湖南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绩效考核项目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6、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针对电商扶贫运营中心办公场地进行设计、装修。

(七)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示范企业、网店、微店、扶贫小店及贫困村示范村级站点表彰奖励(27万)

1、电商扶贫示范企业4个(合计20万):通过涟源市电商扶贫和打造一县一品相关渠道年网上交易额100万以上、所有网上交易订单产品质量合格、服务评价达到优秀等级、帮扶带动本市建档立卡30个以上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并提供用工、产品购销、开设网店,入股分红等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按优先达到标准的、交易额综合排名前四名的企业进行公示并获得奖励,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各奖励5万元,合计奖励20万元;

2、电商扶贫优秀学员100个(合计2万):每30人以上集中培训场次,依据培训考试成绩与学员纪律遵守,学习任务相结合的方式表彰3名学员,前三名各奖励200元,总奖励100名优秀学员,奖励形式可换成等额物质进行兑现奖励,具体表彰奖励办法以当时公布为准;

3、电商扶贫村级示范服务站点5个(合计5万):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年网销农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以上,依据交易额从高到低,交易评价由高到低,按综合排名奖励前五名,同等条件下按先达到标准的服务站优先获得奖励,每个示范服务站点奖励1万元。

奖励流程说明:由企业、网店、微店、扶贫小店、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主体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明,交易情况需提供订单截图、订单列表、交易总额证明等材料向涟源市商务粮食局提出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评选出拟定奖励对象并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再进行正式名单公布与资金奖励。

三、合同付款方式

1、涟源市商务粮食局(甲方)与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项目总额30%的比例预拨付资金至乙方用作项目启动与基础建设专项资金。(预拨付资金总额:*******元×30%=717900元;大写:浇拾壹萬柒仟玖佰元整)

2、完成项目要求的总服务体系建设的50%,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中标金额的20%进度款(*******×20%=478600元;大写:肆拾柒萬捌仟陆佰元整);完成项目要求的总服务体系建设的100%,甲方向乙方再支付总中标金额的20%进度款(*******×20%=478600元;大写:肆拾柒萬捌仟陆佰元整)

3、完成项目要求总服务体系建设的100%后,乙方应积极主动支持配合甲方完成2018年度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工作,《2018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经过湖南省商务厅、扶贫办绩效考核达到良好等级并经发文确认后,再支付25%的项目总额资金用作绩效达标后的项目完成尾款(合同尾款:*******×25%=598250元;大写:伍拾玖萬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如果经过湖南省商务厅、扶贫办绩效考核结果为较差,原则上不拨付尾款。

4、《2018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经过湖南省商务厅、扶贫办绩效考核达到良好等级并经发文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剩余尾款,尾款支付前,甲方预留乙方除奖励资金以外中标金额的5%(质保金额:101150元人民币;大写:拾萬零壹仟壹佰伍拾元)用于合同质保金,合同期满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留合同质保金。

5、2018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的所有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涟源市财政局会同涟源市商务粮食局在专项资金中按规定程序向乙方拨付资金。

6、甲方以银行现金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拨付资金,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账号:661001 548 0000 1861

四、保障措施

1、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实施指导,检查,督促和验收准备工作。

2、乙方每一项建设项目需向甲方汇报当月的建设进度,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报请甲方。待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月的建设工作,若乙方不按约定执行或自行更改建设计划,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中所有用2018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项目资金购买的硬件和软件所有权归涟源市商务粮食局,乙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享有使用权、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不得随意处置;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所有由乙方投入的硬件、软件、品牌、商品、渠道和乙方工作人员运营项目所产生的销售订单,网上交易额、客户资料等相关信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根据项目需要享有使用权,甲方在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下不得随意处置。

4、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在实施本项目与提供相关服务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同有效期

2018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合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以《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涟源市电商扶贫专项行动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涟源市2018年电商扶贫专项行动资金安排与使用说明》、《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8〕6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做好“湖南电商扶贫小店”上线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7〕10号文件精神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

2、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并按法律规定获得赔偿;

3、任何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方承担;

4、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俩份;

(以下为签字盖章内容,无正文)


甲方:涟源市商务粮食局 乙方:湖南农商通电子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专项 电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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