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3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HNXZ-2018-YY-XMZB-0336

采购人(全称):华容县商务粮食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鑫业咨询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18】152号

(3)项目内容:拟订“华容稻”大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并对此进行实施工作,该方案包含“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咨询服务项目实施的内容和方式设计

二、服务承包范围:

2.1品牌主体

成立品牌创建联合体,暨成立华容县大米行业协会,租赁、布置协会办公场地、采购设备,维持协会正常运转;组建专业咨询服务团队,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生产一线分别聘请国家、省、市、县各级专家7人组建专家团队

2.2品牌理念

聘请市、县粮食主管部门、龙头企业代表组团考察五常大米品牌建设经验;同时收集学习大量外地公共品牌创建的经验;规划设计华容稻品牌创建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会讨论通过,代县政府拟草《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创建的意见》

2.3品牌设计

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华容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农业文化和粮食产业文化,挖掘华容稻品牌的文化底蕴,按照国家和湖南省中国好粮油的技术体系,结合华容实际,聘请专业人士拟草华容稻生产、仓储、加工等环节的技术规范,并通过专家评审,由县大米行业协会以行业标准发布

2.4品牌创建

与企业合作,搞好华容稻大米产地环境的检测(水、土壤、空气)和1-2个现有大米品牌的品质检测,提炼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优质大米品牌内涵和文化底蕴,设计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LOGO和品牌视觉VI系统,负责开展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工商部门的地理证明商标和农业部门地理保护标志的申报,协助有申报意愿的企业,申报中国好粮油和中国放心粮油企业,指导申报流程和项目申报书的编写

2.5品牌推广

创建华容稻优质大米文化展示馆,租赁(5年)不少于120平米的场馆面积,负责文化馆的内容和形象设计,完成场馆的装修、空调和软文布置,创建华容稻区域公共品牌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负责架构和页面设计,试运行正常后移交给协会运营管理,开展华容稻公共品牌宣传,完成2处岳常高速公路上的平面广告宣传,广告时间1年,在市级(省级)官方媒体报道5次,网络媒体推广15次,协助组织华容稻品牌使用企业参加年度内国家级的1-2次博览会、展销会;承担公共品牌宣传的费用

2.6品牌渠道

指导和协助电子商务企业,推广华容稻优质大米产品,在5个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店面实现产品上架;在华容县、岳阳市开辟20个华容稻品牌优质大米的线下推广店

三、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整

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 6 25 日,完成日期:2018 9 24 日。总日历天数:89天。

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和华容县

方式:项目负责团队与华容县商务粮食局主管领导对接,完成“华容稻”区域公共

品牌的宣传推广有关工作,包括“华容稻”品牌创建、品牌宣传、品牌管理、品牌推广等。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在项目接收省级验收前由甲方在8月下旬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并支付合同款的20%,在完成省级验收后再支付合同款的20%

六、违约责任

7.1如因为甲方在付款时间、基础资料提供和行政协调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乙方如期履约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2如因为乙方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造成内容缺失、标准不符合要求、完成时间延误等造成无法履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3因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履约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另附)

(3)响应文件(另册)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质量保修为一年,保修范围为本项目采购内容(其他事项见本采购合同协议书)

(6)通用合同条款(详见该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另附)

(8)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以后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对委托采购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华容县商务粮食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备案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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