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标结果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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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环境保护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坪河镇向阳村、先锋村



四川南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开采规模为15万t/a。矿山开采方式采用单一露天开采,单一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16年,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68万元。



1、废气。项目露天开采中的钻孔粉尘通过高风压潜孔钻机自带干式收尘器收集处置,破碎粉尘采用湿法除尘;井下作业采用湿式凿岩,水封炮眼,采装时采用向矿(岩)爆堆喷雾注水增湿,对工作面坑道表面进行清洗,装矿时喷雾洒水,遛井口、放矿口安装喷雾器等措施减少井下粉尘产生量,采用机械与自然通风输送新鲜风的稀释方式,降低井下空气中的粉尘和废气浓度;加强转运线路的雾化喷淋、洒水降尘的频次;堆场及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营运期间加强洒水降尘频率,堆场表面进行遮盖,局部风力扬尘较为严重时,采取必要手段加喷化学抑尘剂;废石制砂区经改建后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及传输带等进行密闭,同时配套雾化喷淋设施,进行喷淋降尘;以露天采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原矿主临时堆场各划设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矿山涌水经沉淀处理部分回用于车辆冲洗和矿山生产过程中洒水降尘,其余经沉淀处理达标排放至赵家河和空木河;生活污水依托矿山建设的5座厕所处理后通过吸污车运往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空木河;员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选厂已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坪河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空木河;地下采场湿式凿岩、洗壁、降尘用水经巷道收集至水仓与矿井涌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山生产或达标排放至空木河、赵家河;项目废石处理依托现有III号矿配套建设的砂石场,洗砂废水经现有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矿山爆破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炸药;爆破采用浅孔微差控制爆破技术,严格控制或减少单次爆破药量;尽量减少爆破次数,并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轻爆破振动影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禁止无故鸣笛、禁止超速及超载等措施。
4、固废。露天采区剥离表土及废石、井下开采废石除去用于砂石加工部分外,其余运往四川领航石墨制品有限公司鸡爪沟排土场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往坪河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运往南江县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矿山配套建设的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矿山各类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三次公示,南江县坪河镇先锋村村委会处进行了张贴公示,同时发放了104份个体公参及6份团体公参,并编制了《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矿山部分)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7-511922-10-03-229032]FGQB-2485号”;巴中市国土局关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巴采矿区审字[2017]01号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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