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屋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屋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屋改造工程(第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
代理机构四川国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毅
采 购 人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42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
采购人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行业划分: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7-13 16:00
成交日期 2018-07-13 13:0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18-07-02 09:35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淳丽(组长),李书丽,王樗(业主代表)
评审时间 2018-07-13 10:3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 (2)施工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执行。(3)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性技术规范;(5)如无特殊规定,本采购项目的质量、技术(含材质、工艺)和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2、商务要求:(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所有工程施工完成后,中标供应商申请采购人验收,若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给成交供应商,其余5%作为产品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到期后若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3)售后服务要求:本工程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30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经2次处理均不能解决问题,必须需更换新的设备,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外,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电话时,积极响应解决问题,如需更换硬件,供应商只能收取设备成本费。3、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价格扣除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3.2.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编号
总成交额(单位:元) *******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屋改造工程(第三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具体已招标文件为准.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17层;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勇刚;中标金额:*******.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共三家,参与投标供应商共三家,三家均通过资格性审查。二、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三、采购代理服务费:26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四、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改造 民政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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