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编制《总体规划》采购-成交公告
昌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编制《总体规划》采购-成交公告
昌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编制《总体规划》采购
中标(成交)公示
采购单位 | 昌宁县林业局 | ||
联系电话 | 159*****097 (张先生) | ||
地址 | 昌宁县右甸南路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5*****389(李先生)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编制《总体规划》采购 |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8]161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50.00万元 |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 | ||
开标时间 | 2018年7月13日9:00 | ||
开标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磋商小组成员 | 李绍荣、蒋正军、沈振 | ||
成交候选人 | 成交金额(元) | 得分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云南西南林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468000.00 | 93.33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 495000.00 | 88.36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96000.00 | 84.31 |
备注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供应商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据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采购单位意见 | 同意发布 | ||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1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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