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8]电力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招标人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按规划要求实施)

2)工程概况:该项目为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项目,包括安装250KVA箱式变电站一座,单级双吸离心清水泵2台;敷设各类电缆约310m,埋管及设备安装等。预算造价约为174.07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工程以预算价签订施工合同,审计、施工同步进行,工程造价以预算审计价下浮10%单价包干实施,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审计价进行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

5)设备材料供应: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2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k)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m)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n)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o)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p)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1) 须具备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已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或配电工程。

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已完成的已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或配电工程。

5.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6 月 6 日至2018年 6 月12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10.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2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 红鼎山人大厦8层(佳季酒店)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进行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1.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总院分院公交站)

电 话:136*****588

传 真:****-********

联系人:胡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监督部门: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监察部


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8]电力011号

本工程于2018年6月29日9时30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点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综合得分:97.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综合得分:84.83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综合得分:79.17分。

4、经审查,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要求。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黄丽华、杨卉、张莉、欧丽娜、刘煜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年7月10日至 2018 年7月13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136*****588

传真:****-********

联系人: 胡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监察部
地址:连江县

监督电话:****-********

日期:2018 年7月10日


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营招[2018]电力011号

本工程于2018年6月29日9时30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点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水泵房250KVA配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

综合得分:97.00分;

4、经审查,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要求。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黄丽华、杨卉、张莉、欧丽娜、刘煜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年7月17日至 2018 年7月27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136*****588

传真:****-********

联系人: 胡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监察部
地址:连江县

监督电话:****-********

日期:2018 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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