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及可研编制中标公示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及可研编制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7 月18日——2018年 7 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及可研编制

招标公告编号

087091

招 标 人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段(合同包)名称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及可研编制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投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联合体投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投标)

拟中标人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投标)

中标金额

46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23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5G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4L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16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7 月 16 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8]4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PPP融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龙洲湾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及界石镇

2.2建设规模:本次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包括花溪河主河道、小泉支流,其他支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方案。流域总面积268.46 km2,花溪河主河道约66.25km,小泉支流约6km(黑臭水体河段为小泉支流至长江口段,长度约22.3 km),整治工程总投资约 25 亿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及可研编制范围包括下面A、B两个方面的内容:

A.方案设计工作(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工作(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源截污(截污纳管、原位调蓄、面源控制)、内源控制(清淤疏浚、生物残体清理、生态驳岸)、生态修复(人工增氧、生态净化、岸带修复)、净化活水(植物净化、人工湿地、混凝沉淀、高效处理、活水调水)等。

完成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B.勘察工作:完成相关设计需要的地质勘察及管网勘测。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合同估算价约480万元。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勘察、方案及可研编制总服务周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项资格条件要求:

A.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格条件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B.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格条件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7〕19号的规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 6 24 日10:00前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8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原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安排”区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1楼、2楼电子显示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bnggzyjy.com)和《巴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人:黄女士 张女士 杨先生

电 话:***-********、67769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研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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