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预中标结果
农业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预中标结果
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局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18年7月17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
预 算 金 额:¥480000元
二、 编号
1、采购代理编号 :LDHX-2018-015
2、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8]083号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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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磋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评分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中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2000.00 | 97.00 | 第一名 |
2 | 长沙市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5000.00 | 89.83 | 第二名 |
3 | 长沙润叶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70000.00 | 63.02 | 第三名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号 | 成 交 明 细 |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湖南中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长银滨湖 | |||
联系人 | 邹胜海 | 电话 | ||
成交金额 | ¥452000.00元 | |||
服务内容 | 1、产品运输 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到修复区域指定地,并组织实施。采购人按照合同条款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依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样送检,若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直至检验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 实施方案 中标人必须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技术服务到位的实施方案,中标供应商应结合中标情况按照湖南省、市、县各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区域生产实际,制定具体的技术操作方案,确保在生产季节不务农时,特别是选择生石灰的最佳施用时间。 3、 验收要求 详见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验收方案。 4、产品质保期要求: 4.1 产品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证期内产品有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采购人有权追回所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 中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5、产品使用说明书发放 中标人将所投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 |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朱文钦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成员 | 陈绍晚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成员 | 彭金花 | 业主代表 | 全过程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磋商或全过程。
七、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代理协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不超过8000元。
代理费收费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8000元。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局
地 址:娄星南路376号
联 系 人:彭小姐
电 话:134*****688
代理机构:娄底市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扶青路龙泰熙城3-502室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
九、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部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娄星区扶青路财富家园区财政局办公楼1109室
电 话:****-*******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18年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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