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中标结果
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中标结果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84),于2018年7月17日就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GXZC2018-G3-17367-GXG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 | 项 | 1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6月25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7月17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唐玮杰,秦蓁,赵其文,肖增敏,陆国德
采购人代表:谭聪,卢滢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3.中标金额:(大写)叁佰叁拾壹万元整(¥*******.00元)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绿通检测设备租赁服务 | WJJR-LTJC | 1项 | *******.00 | 1、我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中标后将与绿通检测设备制造商签订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为本项目提供设备安装、维护及其他设备相关售后服务。 2、我公司报价为总包干价,投标时充分考虑了此风险,不再申请追加费用。 3、我公司联合产品制造商设计并提供安装、运行期间的技术支持以及详细的培训计划,保证项目验收移交后,收费站人员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和操作。 4、我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我公司联合产品制造商自行进行现场勘查调研,中标后,承诺不转包、不分包。 6、积极响应招标文件设定的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 保证10个收费站在100天内安装、环评检测、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同意待绿通检测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开始计算租赁期。 7、我公司极为重视本项目的安全性,承诺中标后设备厂商在广西本地配备原厂商的具有放射防护工作证书的2名工程师。(签订合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8、我公司保证:设备发生异常,具备自动停止和人工紧急停止的功能。并承诺:因设备本身故障而非人员的操作不当导致收费站现场人员受到辐射人身伤害(提供相关证明),承担全部的责任。 9、我公司承诺对投标的设备进行相应的投保,若设备出现意外损坏,优先修复设备,确保辐射检测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10、我公司承诺对投标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并保证与设备商每月巡检,提交巡检报告。 1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实质响应, 8小时内确认修复方案,故障的最终修复从报修时间算起不超过72小时; 12、我公司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包含电话、邮件、远程桌面支持)。 13、我公司承诺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建设和服务。 14、我公司在本标书中完成一份设备采购进度表,并标明采购过程中的所有主要工作,并填好各项工作的实施期限并对所有关键进程予以注明。 15、5年服务期内,服务费用不变。 16、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和附属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中标后我公司提供两个品牌的设备清单(附件:绿通检测设备技术总体要求(十一))供采购人选择,最终所需的产品品牌及占比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在我公司所提供的两个品牌中确定,若提供的设备未满足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和附属设备技术指标要求,采购人不予验收。 17、验收标准,并保证完成竣工验收。 (1)我公司提供设备总体性说明,设备总说明中包括:1、每种设备的性能、组成及其使用说明;2、设备的特性。 (2)签订合同时,我公司对投标产品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具有生产、销售Ⅱ类射线装置。 (3)货物供货完毕,并通过采购单位的确认。 (4)设备安装完成后,经综合调试测试,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环评检测报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使用批复文书及使用许可证。 (5)设备正式上线运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6)保证文档材料齐全。 18、完全响应并遵照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付款方式。 |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6*****639
联系地址: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二楼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
监督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公告说明: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或受托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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