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中标结果
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中标结果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的委托,就“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AZBB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AZBBC*******
项目名称: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133*****18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
采购单位地址: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强133*****18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鹏189*****293何明子189*****231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XAZBB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成交日期:2018年07月19日
总成交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合肥荷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59号湖畔景苑商业用房二层 | 2.8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锐、廖家仕、马雪芳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磋商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成交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AZBB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 7月9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荷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59号湖畔景苑商业用房二层
成交金额:2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袁集镇福和社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磋商成交金额为28000.00元,服务期限为一年。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梁锐、廖家仕、马雪芳
采购人名称: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
地址: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
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133*****1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项目负责人:何明子联系电话:189*****312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3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联系电话:189*****31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颍州区袁集镇福和社区
2018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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