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预中标结果
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预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名称:磐安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PACG2018-GK-023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6-27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8-07-19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
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一(社保基金3.25亿元)3年期
序号 | 供应商 | 商务/技术得分 | 最终报价(利率%)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 | 排序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37.5 | 3.795 | 36 | 73.5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 49 | 3.795 | 36 | 85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25.5 | 3.795 | 36 | 61.5 | |
4 | 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 | 3.9325 | 40 | 86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16 | 3.795 | 36 | 52 |
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
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一(社保基金3.25亿元)1年期
序号 | 供应商 | 商务/技术得分 | 最终报价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 | 排序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 31 | 2.1 | 38 | 69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37.5 | 2.07 | 36 | 73.5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16 | 2.07 | 36 | 52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 49 | 2.07 | 36 | 85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25.5 | 2.07 | 36 | 61.5 | |
6 | 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 | 2.145 | 40 | 86 |
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
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二(其他财政资金2.86亿元)6个月期
序号 | 供应商 | 商务/技术得分 | 最终报价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 | 排序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 31 | 1.82 | 38 | 69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37.5 | 1.794 | 36 | 73.5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 | 49 | 1.794 | 36 | 85 | |
4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39 | 1.859 | 40 | 79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25.5 | 1.794 | 36 | 61.5 | |
6 | 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 | 1.859 | 40 | 86 | |
7 | 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5 | 1.859 | 40 | 60.5 | |
8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30.5 | 1.859 | 40 | 70.5 | |
9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44.5 | 1.859 | 40 | 84.5 |
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
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废标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废标理由 |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文斌郑斌鹏胡丽艳卢双芬吕飞陆
十.其它事项: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黄强 陈爱方
联系电话:****-******** ****-********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傅俏芸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 葛玲玲
联系电话:****-********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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