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静配中心及消毒供应中心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静配中心及消毒供应中心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静配中心及消毒供应中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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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静配中心及消毒供应中心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静配中心及消毒供应中心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社会[2014]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14]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城西新区康城路。
2.建设规模:静配中心设在病房楼(二区)二层,设有抗生素调配操作间、普通及营养药品调配操作间等房间,建筑面积约1903㎡;消毒供应中心设在病房楼(二区)二层,设有检查打包及灭菌区、无菌区等房间,建筑面积约2103㎡。
3. 计划总工期:80日历天(静配中心40日历天,消毒供应中心4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范围详见招标图纸非阴影部分,病房楼(二区)二层静配中心、病房楼(二区)二层消毒供应中心。内容为上述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净化空调工程、舒适性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自控工程,包括以上区域使用的,安装在机房的空调、电气及专业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01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静配中心或消毒供应中心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6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9日 10时 30分,地点为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北5路、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
邮编: 646000
联系人: 魏先生、徐先生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F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8年05月25日
!DOCTYPE>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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