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生产基地)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15年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生产基地)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1号)和《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关于印发荔城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生产基地)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荔农﹝2018﹞169号)要求,我局组织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5人,于2018年7月9日对莆田市荔城利农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在荔城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北高镇山前村)内承担的“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26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向荔城区农业局(地址: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电话:****-*******,邮箱:ny6723331@163.com)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福建省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2018年7月19日

  福建省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生产基地建设

实施主体

莆田市荔城利农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批复的重点项目建设内容

1. 规模:10亩

2.建设内容:大棚棚体高度不低于4.6m,肩高不低于3m。主立柱方管不少于80×60×2mm或50×100×2mm,柱距不大于4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5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或60×40×2mm。水槽壁厚不少于1.5mm,水槽可代替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配套湿帘风机或其他调温系统、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

项目计划总投资:225.059万元

批复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核实,建设大棚6835.2m2,大棚棚体高度5.7m,肩高3.26m,主立柱方管长为80×60 mm或50×100×2mm,柱距4m。 配套湿帘风机、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

2.根据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主立柱方管后度2mm,拱管圆管于“32×1.5mm”,水槽“2.0×1.5mm”,水槽可代替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3.根据审计报告和工程结算书,项目总投资*******

项目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专家同意验收通过。

验收考评组意见

验收考评组组长(签字): 郑龙 2018 年7月 9日

验收考评组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

郑龙

莆田市农技站

高级农艺师

郑龙

朱锦乐

莆田市农技站

高级农艺师

朱锦乐

蔡宗启

莆田市农科所

副研究员

蔡宗启

高轩能

莆田学院

教授

高轩能

卢秀红

莆田学院

高级会计师

卢秀红

注:该表为每个项目出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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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验收 基地 温控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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