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4]166、[2014]180、[2016]1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与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三班村井垅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784.11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338.14 m2,地上建筑面积13445.97m2,地上九层,建筑高度41.5米,本次招标价格约为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784.11平方米,建筑高度41.5米,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 08:30:00至2018年7月3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20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明建筑[2017]96号);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文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人民法院

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81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111,传真: /

联系人:林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2@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高木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0*****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厦十三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108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答疑纪要

一、招标公告第2.3.3条款,其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784.11平方米,建筑高度41.5米,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本项目建筑物高度41.5米,建筑物层数九层,单体建筑物面积16784.11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将乐院县人民法院

招标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将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07月2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

标段(包)名称: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招标人:将乐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名次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最终报价

第1名

中建骏业(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周峰

********

第2名

福建华联建设有限公司

徐万隆

********

第3名

福建拓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锦坤

********

招标人:将乐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07 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用房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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