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经石狮市引水二期工程(金塔段)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以下1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废标处理: 1、鹰潭市复兴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围垦工程处、福建省宁德市水利电力工程局、启东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鹏远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利津黄河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鑫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8家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施工设备无搅拌桩机、钻孔机械,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P127页说明中第二条规定; 2、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施工设备无搅拌桩机,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P127页说明中第二条规定; 3、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司的资格审查资料中项目业主及工程名称错误,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P113页中5.1.2和5.1.8条款规定; 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P40页5.2条款中的要求; 5、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河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基础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文件A、B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一 - 21”的项目名称HPZ-A(302*6-10)橡胶止水带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名称不一致,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P42页1.3.4条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