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光缆巡线服务中标结果

2018-2019光缆巡线服务中标结果

2018-2019光缆巡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8-2019光缆巡线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2018-2019光缆巡线服务。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贵州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电信黔〔2017〕16号)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适用范围:

1.根据光缆中心提交的“光缆巡线服务请示”及“光缆巡线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光缆巡线服务验收标准”和《关于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纪要(********)》,明确了供应商为“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本项目预估金额为72万元人民币左右。物资采供中心拟对本项目进行框架采购。

2. 因本项目预估金额大于50万元小于2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贵州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电信黔〔2017〕16号)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 成本类物资和服务的一事一议单项采购或框架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下、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未进行同类项目集中招标的物资或服务采购,应采用比选采购方式,若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需在MSS采购辅助系统采购方案中说明清楚其他采购方式选用的理由并按审批权限完成采购方案审批后方可执行。但"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贵州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电信黔〔2017〕16号)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适用范围: 2.成本类:②有需求方书面指定供应商、且理由充分的。所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3. 因本项目预估金额大于30万元人民币,属于“三重一大”范畴,采购方案及采购结果需上总办会审议。

4. 根据公司 "关于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纪要(********)第四项“明确:本着可持续、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原则,结合性地性质,同意与贵通服公司开展合作。所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5. 由于采购金额大于50万元,采购方案需经总专会审定。《关于保安服务合同延期项目和光缆巡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审定总经理专题会议的纪要》(中电信黔西南纪要〔2018〕88号)已同意该采购方案。②有需求方书面指定供应商、且理由充分的。”所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期自(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018 年 07月26 日至 2018 年07 月28 日,共 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电话:****-*******

邮箱:189*****901@189.cn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丰路1号

邮编:562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日 期:2018 年07 月 25 日


标签: 巡线 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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