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滨海南四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本级]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滨海南四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滨海南四路),招标人为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乐清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18 年 7月 24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现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7月 26 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永嘉县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 否 | 汤荷苗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浙江实强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商务标其中一份副本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根据招标文件“3.6.3 1、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及有关要求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投标函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部分,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和“3.6.4★投标纸质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刻录有商务标内容的电子光盘壹份(装入商务标密封袋内)];另须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需核对的证书原件<附原件清单>,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待需要时应在15分钟内提交核查,否则开标室不予等候(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开始为准);”的规定,经专家集体讨论,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电话:****-********
监督部门:
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电话:****-********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宏伟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中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宏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意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红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弘大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
温州益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永邦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坤宇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万瑞建设有限公司
永嘉县中宏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永昌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实强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中城晟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恒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 7 月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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