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工程车(皮卡车、推土机、装载机)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巢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工程车(皮卡车、推土机、装载机)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巢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工程车(皮卡车、推土机、装载机)采购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蜀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17:2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6月28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07月20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文惠 | ||
总中标金额 | ¥29.6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倪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巢湖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3*****1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工 |
巢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工程车(皮卡车、推土机、装载机)采购第2包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工程车(皮卡车、推土机、装载机)采购第2包
项目编号: 2018CHHZ0196-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6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8年7月2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泰凯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肥东县撮镇镇合肥裕隆农机大市场B1-2幢107-110号
中标(成交)金额: 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296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华、何平、陈发宏、代训兵、吴文惠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钟工
联系电话:130*****111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叁仟伍佰陆拾壹元陆角
公告期限: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30*****1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龚礼,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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