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租用公务用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租用公务用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租用公务用车公示公告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租用公务用车
三、采购内容:
上海大众帕萨特10辆,福特途睿欧15辆。
采购预算:2,650,600元。
四、供应商名称:盘锦保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原盘锦保惠公共设施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北沥小区1-1(原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2幢101综合楼A座)
联系人:连常宇
联系电话:186*****555
五、单一来源理由: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市集中保留的车辆无法满足行政执法单位用车需要,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市公务用车保障任务,根据我市公务用车政策和实际情况,我局租赁市政建设集团下属单位盘锦保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原盘锦保惠公共设施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盘锦保惠公司,车辆25台(上海大众帕萨特10辆,福特途睿欧15辆)来满足公务用车需求。
盘锦保惠公司是市政府所属“1+6+2”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承载着政府国有资本运营的使命,市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其在后续运营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发展。此租车项目由该公司承接,来作为国有企业的收入支撑,支持其增加国有资本运营收益。
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并经综合评估,盘锦保惠公司车况最新、服务水平最优、签约时间灵活,运营费用最低。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采购人):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辽东湾新区宏冠大夏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曙光街北100米C座3号208室
联系人:周大伟 联系电话:****-*******
辽宁省地市用户-盘锦市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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