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茶庙公路)施工招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茶庙公路)施工招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茶庙公路)施工招标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编号:YC*******19(ZBD)
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茶庙公路)施工招标,在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吴忠市交通运输局、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下,于2018年07月26日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过程全程录像,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及排序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对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的响应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均响应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均响应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均响应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排名 | 姓名 | 本工程 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证书编号 |
职业资格证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罗成万 | 项目经理 | 2.西吉县偏城梁至袁河公路工程施工; 3.固原市原州区乡镇公路炭寨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炭山乡至寨科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王勇 | 项目经理 | 1.丰都县高家镇石龙村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2.中宁县徐套乡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3.洛川县2017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片)(施工一标段); 4.合水县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组道路扩建及防护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叶灵宇 | 项目经理 | 1.国道307线甜水河至灵武公路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2.庆阳至镇原县二级公路路基工程I标段; 3.S202线打扮梁至庆阳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 4.大武口区兴民村至明水湖农场、兴民村至简泉农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标段);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平罗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 2.西吉县偏城梁至袁河公路工程施工; 3.固原市原州区乡镇公路炭寨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炭山乡至寨科乡); 4.隆德县2016年乡道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三标段观庄乡至杨河乡路段; 5.大武口区G110线至星海公路工程施工二标段; 6.盐池县冯记沟至马儿庄公路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横山区榆林西南新区苏榆路等6条道路整修扩宽管理项目; 2.中宁县徐套乡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3.洛川县2017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片)(施工一标段); 4.银川市绕城高速公路北段正源街道路改建及通信管线设施工程; 5.丰都县高家镇石龙村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6.隆德县2017年回头看项目扶贫道路拓宽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永宁县盛世雅园小区室外配套工程; 2.正宁县宫河至长庆桥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3.灵武市2011、2012年危桥改造工程一标段; 4.灵武市2011、2012年危桥改造工程二标段; 5.灵武市2014年危桥改造工程; 6.隆德县城区道路及给排水改造工程; 7.中宁县201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太阳梁移民区新海新村道路;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
1 | 银川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副本必须是正本的复印件。 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承载;其中造价部分选择同望软件模板格式导出为ECPT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同时密封提交,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 | 电子版标书不响应招标文件。 |
2 | 宁夏鎏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3.2投标报价的规定。 | 投标函报价与投标预算报价不一致,不响应招标文件。 |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对反映的情况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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