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紧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紧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紧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

(招标编号:LNZB-2018-HJWZ-JJ)

各投标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紧急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分标名称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001-开闭箱包1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2-箱式变压器包2 欧玛嘉宝安瑞吉(北京)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1 远洋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2 河北永博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3 河北永博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4 河北永博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5 河北永博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6 辽宁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7 河北新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003-电力电缆包8 辽宁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

004-变压器包1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4-变压器包2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5-DTU包1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5-DTU包2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6-低压柜包1 哈尔滨市鑫盛达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007-封闭母线包1 上海振大电气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007-封闭母线包2 上海振大电气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008-电缆桥架包1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8-电缆桥架包2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09-高压柜包1 哈尔滨德高供电设备有限公司

010-电缆保护管包1 吉林省埃森德线缆管业有限公司

011-水泥杆包1 双鸭山市鑫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012-综合物资包1 山东海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013-导线电缆包1 辽宁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

014-柱上断路器包1 辽宁易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014-柱上断路器包2 杭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015-通讯光缆包1 黑龙江玺越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016-电缆分支箱包1 浙江康格电气有限公司

017-红外热成像检漏仪包1 武汉市豪迈电力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18-自动抗干扰精密介质损耗测量仪包1 济南泛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019-电力系统专用色谱仪包1 泰普联合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020-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包1 济南泛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021-高压柜局放检测仪包1 华乘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2-直流电阻测试仪包1 保定市金源科技有限公司

023-蓄电池内阻测试仪包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4-智能放电负载仪包1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025-接地导通测试仪包1 保定市金源科技有限公司

026-热转印标牌打印机包1 上海思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027-临时充电机包1 浙江科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28-多倍频感应耐压测试仪包1 上海思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029-避雷器计数器测试仪包1 上海思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030-回路电阻测试仪包1 上海思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疑义,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答复。


物资督察电话:****-********


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供电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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