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警用车辆中标公示
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警用车辆中标公示
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
项目名称 | 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警用车辆 | 项目编号 | QSZBCG2018—151 |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8*****958 | ||
标的基本概况 | 采购江淮瑞风S7四辆、JAC皮卡三辆 |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安庆悦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733800.00元) | ||
开标地点、日期 | 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7月27日 | ||
公示时间 | 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方豪、高炉、方晓华 | ||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县中合产业园八一大道088号 项目负责人:韩可俊 联系电话:136*****788 | ||
质疑、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138*****958。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注:<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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