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屯科佐经晒金至坪东小店(西南环线)道路工程第三合同段中标结果
下午屯科佐经晒金至坪东小店(西南环线)道路工程第三合同段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兴义市下午屯科佐经晒金至坪东小店(西南环线)道路工程第三合同段
招标人
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09年11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昆鹏路桥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79.54
商务分:99.98
总 分:91.80
中标价:人民币捌佰叁拾柒万柒仟陆佰贰拾贰元叁角捌分(¥*******.38元)
项目经理:赵保全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省恒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80.03
商务分:99.42
总 分:91.67
中标价:人民币捌佰叁拾陆万壹仟玖佰伍拾贰元零玖分(¥*******.09元)
项目经理:郑静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78.60
商务分:99.84
总 分:91.34
中标价:人民币捌佰叁拾捌万零捌佰玖拾肆元壹角捌分(¥*******.18元)
项目经理:冯广良
公示期
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1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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