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2017]52号和安发改审[2018]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北石格;
2.2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设1座垃圾中转站,工程造价58.79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7950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7 月11 日8:00至2018年 7 月 17 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6室)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6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招标人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42号 ,邮编: 362400
电话: 139*****968 ,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6室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2@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恒都[2018]037号
1、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于2018年7月24日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6开标室公开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方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54.0263万元 | 54.0263万元 | 54.0263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剑尾 | 郑勇江 | 傅文明 |
证书编号 | 闽********8885 | 闽********5879 | 闽********4767 |
工期 | 40日历天 | ||
质量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竞毅 李婉琳 王金礼
6、公示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18 年7 月30 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章)
办公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42号 ; 邮政编码: 362400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1406室
邮政编码: 362400 ,联系电话:132*****053
联系人:小杨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2018年 7月24日
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安溪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招标于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406开标室公开开标,并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 | 项目经理 | 证书号 | 中标价(万元) |
福建省方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李剑尾 | 闽********8885 | 54.0263 |
2、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
无。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竞毅 李婉琳 王金礼
4、公示时间:2018年 8月 2日至2018年 8 月 13日
5、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42号,邮编:3624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9*****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1406室,邮编:362400
联系人:小杨 电 话:132*****053
2018年 8月 1日
标签: 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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