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80740_01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中标公示

DZC20180740_01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中标公示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乙 方:北京北奥盛典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基本信息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单位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宫镇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K*******XM


乙方: 北京北奥盛典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十三号金孔雀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路建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由黑龙江省政府主办,大庆市人民政府承办。鉴于此次活动规格高、规模大、专业性强、影响广泛,为呈现出一场高规格、高水平的开闭幕式,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确定由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服务单位,负责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火种采集、火炬传递、升旗仪式的整体策划、设计、制作和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此次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名称、时间、地点

1、开幕式。时间:2018年8月26日19点30分;地点:大庆市体育场。

2、闭幕式。时间:2018年8月31日15点;地点:大庆市奥林匹克公园体育馆。

3、火种采集。时间:2018年7月28日10时,采集地点:铁人纪念馆。

4、火炬传递。时间:2018年8月8日9时。地点:全市共设四县五区9个传递区。市主会场设在萨尔图区会场,与“全民健身日”活动同步进行。

5、代表团升旗仪式。时间:2018年8月24日9时。地点:体育场东门广场举行。

(二)主题:精彩省运魅力大庆

(三)内容: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火种采集、火炬传递、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及开闭幕式前暖场表演。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相关报批工作,包括整体活动报批、总体方案报批和费用支付报批等。

2、负责当地前导队员、引导员、演职人员选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志愿者的选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各项活动排练和演出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举办各项活动场地、用电的协调及现场管理工作。

6、负责举办各项活动所需的安保、交通、医疗、防疫工作和票务及观众组织工作。

7、负责各项活动在国家、省、市各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8、组织本地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乙方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场地实施的舞台、灯光、音响等工程以及设施设备、环保进行安全检查验收,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完善。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5日内完成投标文件中的总体方案及相关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报甲方审定。乙方应严格按照总方案和相关设计方案提供以下服务。

1、负责根据甲方审定的方案进行开闭幕式(含暖场表演)、火种采集、火炬传递、升旗仪式的整体策划、设计、编创、制作和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专业演出团队、演唱歌手的邀请、编排、演出、组织及费用。

3、负责本地群众演员的排练、演出、组织及期间的伙食、用水、交通等费用。

4、负责各项活动相关音乐的创作、编配、录制工作。

5、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视频的采编、创作、合成工作。

6、负责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串联词撰写。

7、负责根据各项活动及排练、演出需要而进行的现场特装设计制作、搭建保障、场地环境布置,包括且不限于开闭幕式灯光、音响、视频、舞美、看台、直播台、摄制台等设施设备。

8、负责开闭幕式等各项活动演员、仪式人员服装道具的设计、制作。

9、负责各项活动的品牌设计及制作,包括背景板、请柬、节目单、工作指南、工作证件、门票等(具体种类、数量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10、积极配合甲方对各项活动的直播、录制等宣传报道工作。

11、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创意方案、设计、制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道具、灯光、场景、舞美等)一切项目现场涉及内容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等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负责在2018年8月28日6时前完成开幕式场内主跑道区域拆卸、清场工作,确保28日8时田径比赛正常进行和赛场安全。

13、负责各项活动场地、分场排练及演出场地平整、草坪维护工作。

14、在各项活动会场的舞美、灯光、音响安装搭建、拆卸过程中,出现对场馆设施、草坪、地面、塑胶跑道、看台的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予以恢复。

15、负责各项活动参演人员和开幕式观众一次性雨衣的购置发放。

16、负责承担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过程中所有演员、工作人员、工程、设施设备及第三者等的安全和赔偿责任;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应为舞台搭建、灯光、音响安装制作、舞美制作、活动策划、全部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为在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17、乙方聘任的项目总导演自分场进场排练开始至省运会闭幕式结束在大庆现场执导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执行导演现场执导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天。

18、乙方负责各项费用支出,因上述活动需签订的所有合同均应由乙方自行签订,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副本备查。

(三)甲乙双方应在开幕前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最终审定的设备和制作物清单确定所有演出物资的所有权,乙方负责管理所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物资。闭幕式结束后5日内,双方按照设备和制作物清单将归甲方所有的服装、道具、火炬塔、火炬等物资移交甲方。

(四)乙方制作完成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总体方案的知识产权及可能产生的一切收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五)经甲方审定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方案中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舞美、灯光、视频、服装、道具、文体表演中的场景等效果图或动画,须与实际演出中的场景、实物相同(根据效果图、彩排验收及实际演出场景比对)。


四、费用支付

费用总额2500万元(乙方提供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火种采集、火炬传递、升旗仪式等服务的全部费用为2300万元,200万元为不可预见费用。)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将2300万元费用分期支付给乙方:

1、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总体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和含服装、道具、灯光、场景、舞美等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

2、完成专业演员的选聘和群众演员的选拔,正式进场排练开始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

3、完成演员服装、道具制作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

4、进行第一次合成、彩排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5%;

5、省运会闭幕式结束后,乙方完成闭幕式场内拆卸、清场工作,并经甲方评估确认演出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35%。

(二)不可预见费用发生时,乙方应报甲方审定,不得擅自支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不可预见费用以甲方审定为准,在闭幕式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不可预见费用有剩余的归甲方所有;超过200万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的正式文件。甲方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全额含税金额的正式发票,且该发票均应在约定付款的最后期限10日前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五、履约保证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12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甲方确认且采购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六、违约责任

(一)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应按2500万元的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应按2500万元的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以相关约定内容为准。

(二)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完成总体方案和相关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每日应按2500万元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达到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费用,并按2500万元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人员配备、设备设施以及演出服装、道具场景布置等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中展示的总体方案及相关设计方案标准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对应的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组织的开闭幕式、火种采集、火炬传递、升旗仪式等服务项目与总体方案和相关设计方案严重不符的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匡算费用。

(五)在乙方组织相关活动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从事与活动相关的所有商业活动,需经甲方允许后方可进行,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按2500万元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承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实施期间,不允许中途退出,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乙方除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2500万元总额的30%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相关信用体系公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应按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七、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疫灾、社会剧烈动乱等相关社会突发事件。

八、协议争议解决办法

(一)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二)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及的其它协议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九、附则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需提交书面委托书)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甲方制作的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等均系本合同组成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三)对本协议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暂时不宜公开的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7份,甲方4份,乙方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地址:市政府楼10楼
法定代表人:宫镇江
授权委托代理人:罗静涛
电话:0459-*******
传真:0459-*******
邮政编码:163002
签订地点:大庆
签订日期:2018-08-01


乙方:北京北奥盛典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 路建康
授权委托代理人:吴同
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1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4
签订日期:2018-08-01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签订日期:2018-08-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闭幕式 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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