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中标结果

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2:3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项目联系电话****-******* 138*****177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八一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传源,联系方式:187*****75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磊。联系方式:****-******* 138*****177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项目联系电话:****-******* 138*****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八一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传源,联系方式:187*****7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磊。联系方式:****-******* 138*****177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金额:100万元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公告

2018-2021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区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舆情监测平台服务项目系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全国各级高院共同参与,共同出资维护运行的项目,平台已运行三年多时间,全部系统均为自主研发且运行效果良好,为保证已建舆情监测平台的良好运行和服务,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运行模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次是根据最高法院文电65号文,人民网的下属单位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47项舆情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大数据储存与计算机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政务舆情数据库软件著作权》、《外媒监测系统著作权》等,导致该平台只能由该公司拥有的技术提供服务,故只能以单一来源方式从该公司处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

拟定项目供应商: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二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17层。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朱志松 区公安厅 副教授

李 承 区农牧厅 副教授

郭 彪 区环保厅 副教授

姜 军 西藏大学 副教授

郭兆英 区人民医院 副教授

专家论证意见:

朱志松: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为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全国各省高院共同参与、共同出资维护运行的项目,系统已运行三年多的时间,全部系统均为自主研发且运行效果良好,为保证已建舆情监测平台的良好运行和服务。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和运行模式,建议2018-2021去高法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李 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发使用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的通知》,充分考虑区高院舆情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近几年的使用及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有价值的监测报告,在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郭 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

最高法院文电65号问,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47项舆情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导致只能由该公司拥有的技术和服务承担,也只能从该公司采购。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姜 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发使用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由最高法院牵头,全国各高院共同参与,我去从2015年开始使用此系统,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自主研发此系统,具有舆情行业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且为西藏高院定制化开发了涉法涉诉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其他厂家无可替代,全国30多家高法已使用该系统,因此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郭兆英:

自2015年以来,西藏高院与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合作舆情系统开发和监测研判服务,至今拥有《大数据存储与计算机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政务舆情数据库软件著作权》、《外媒监测系统著作权》等多个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舆情检查平台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范要求。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五、公示期限:

2018年08月3日至2018年08月10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六、采购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黎传源

联系电话:187*****755

联系地址:八一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监测系统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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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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