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室内体育馆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室内体育馆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室内体育馆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伟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室内体育馆地板翻建工程,总投资约25万元,最高控制价为25.998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内体育馆地板翻建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高控制价为25.9981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综合考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天气影响);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 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 (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止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 月17 日8时00分至2018年7 月23 日18时00分到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1201本项目报名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8*****60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伍仟贰佰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证件符合性审查时以现金形式将保证金密封完好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密封袋上应注明施工单位名称)。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 月31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120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1号,邮编:362000

电话: 138*****887 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伟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1201 ,邮编:362000 ;

电子邮件: ********4@qq.com ;

电话:****-********188*****606,传真:****-********

联系人:小潘 。

监督部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18年7月17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WY[2018]015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室内体育馆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于2018年07月31日09:00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1201会议室公开开标后,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

证号

中标价(万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

孙锦榕

********2801

23.7883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中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陈健玉

********6067

23.7883 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吴斯波

********8397

23.7883 万元

2、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小规模简易招标)。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备注

福建省石狮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与配备人员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高丽、王惠明、曾俩前。

5、评标参数:K:8.5%。

6、公示时间:2018年8 月6 至 2018年8月9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1号,邮编:362000

电话:138*****887,传真: /

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伟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1201 ,邮编:362000 ;

电子邮件: ********4@qq.com ;

电话:****-********188*****606,传真:****-********

联系人:小潘 。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9、监管部门

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办公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馆 室内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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