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信德宁招字 [2018]第018号(招标编号)的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3]J00007号、宁区发改投[2015]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金涵组团104国道南侧、金溪路北侧、金漳路西侧C区;

2.3.工程建设规模:C区建筑面积519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及住宅用地,1.0<容积率≤2.8,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

2.4.投资金额:人民币约35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及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新榕金水湾C区项目勘察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审批所需要的专家技术论证、技术咨询等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工程设计招标内容: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室外工程等专业设计);各专项设计且进行专业深化设计(包括消防、人防、防雷、绿化景观工程、夜景灯光工程、绿色建筑设计、支护设计、公共部分二次装修工程、幕墙、钢构件、智能化等);燃气、电力、通信、环保处理、供水等需特许设计或甲方另行要求的专业,不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负责设计成果所需要的专家技术论证、技术咨询等服务。

2.6.3工程勘察招标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7.工程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约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并附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5万m2的房屋建筑工程

3.5.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在签订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根据闽建办设[2015]1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6.根据闽建[2013]6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18 年7月9日17时30分通过www.ndggzy.gov.cn:8090/nd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需要纸质技术文件封面等材料的投标人,直接到代理公司领取,若需以邮寄方式领取的,请务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天前将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7@qq.com%EF%BC%8C%E5%A6%82%E6%9C%AA%E5%8F%8A%E6%97%B6%E9%A2%86%E5%8F%96%E8%80%8C%E9%80%A0%E6%88%90%E7%9A%84%E5%90%8E%E6%9E%9C%E5%8F%8A%E6%8D%9F%E5%A4%B1%E7%94%B1%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7@qq.com,如未及时领取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电子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费用

8.1.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按32元/m2包干。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5%,同时不超过235元/米(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等)。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海滨壹号三楼,邮编:352100

电话:059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352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540

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信德宁招字[2018]第018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电 话: ****-*******

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信德宁招字[2018]第018号

1、招标项目名称: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中标候选人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建华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杨大东 证书编号:********7 (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中标金额:32 元/㎡

勘察中标金额:工程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5%,同时不超过235元/米(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振宏 证书编号:********7 (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中标金额:32 元/㎡

勘察中标金额:工程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5%,同时不超过235元/米(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彭晓辉 证书编号:********4 (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中标金额:32 元/㎡

勘察中标金额:工程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5%,同时不超过235元/米(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等)。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会成员:李清云,张瑞容,郭穗丰,翁时瑞,王瑾,林建军,金鸿(业主评委),沈左爱,杨微佳。

8、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3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海滨壹号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黄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拆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电话:0593-291517

招标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31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信德宁招字[2018]第018号

1、招标项目名称:新榕金水湾C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建华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杨大东 证书编号:********7 (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中标金额:32 元/㎡

勘察中标金额:工程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5%,同时不超过235元/米(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等)。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会成员:李清云,张瑞容,郭穗丰,翁时瑞,王瑾,林建军,金鸿(业主评委),沈左爱,杨微佳。

8、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8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海滨壹号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黄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拆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电话:0593-291517

招标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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