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沙河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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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沙河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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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南江县沙河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18】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18】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 href="http://">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南江县沙河镇 洛坪村阴湾S101线岳安友砖厂入口至洛坪村村委会;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市政道路0.378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中所示全部内容;

2.6 工程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按经评审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6615.46元,规费81238.3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不下浮)下浮7% 后,以*******.33元(含暂估价/元,暂列金144810.98元)为工程发包价。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重新计取。

□本工程发包价元(含暂估价元,暂列金元)。

注:“□”内容为可选项,招标人将选中项标识为“?”,未选视为不作要求,下同。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提供带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为巴中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组/类别成员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00时00分至2018年7月29日23时59分(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登陆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7日9时00分(自招标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具体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巴中市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沙河镇街道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

邮编:635600 邮编:610000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鄢先生

电话:189*****136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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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沙河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南江县沙河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89*****136
招标人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联系电话189*****13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开标时间******** - 09:00:00
公示期2018年08月09日 至 2018年08月13日投标最高限价(元)*******.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四川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3*******.33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苏丹建造师证********市政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张政职称证********市政工程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四川汇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保文件格式不符合
四川三友慧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员李华资质证书过期
四川霄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杜盼注册证无效
四川兴瑞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员陈冬养老保险不足六个月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秦荣单位:/
姓名:刘武贤单位:/
姓名:岳普单位:/
姓名:何远发单位:/
姓名:刘汉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139*****105
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住建局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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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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