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中标结果

皇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皇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
CG18-05-0048

4.采购文件序号:
1-1

5.采购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06日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结果类型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确定日期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CG18-05-0048-001废标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018年08月10日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

联系人:王实明

电?话:********525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原阳光财险大厦)

联系人:吴梦、王怡

电?话:********199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0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谈判文件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皇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8-05-0048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480,000.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包组名称包组属性包组预算其他信息
CG18-05-0048-001其他服务服务480,000.00元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法规依据条件描述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
2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3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4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5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8月10日 09:3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1010室)。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4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1010室)。

4.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3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

联系人:王实明

电?话:********525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原阳光财险大厦)

联系人:吴梦、王怡

电?话:********199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诉讼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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