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中医医院洗涤外包中标公示
无为县中医医院洗涤外包中标公示
无为县中医医院洗涤外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无为县中医医院洗涤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WH09CG2018FW16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7月19日
开标日期:2018年8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芜湖海华之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15686.2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尚坤、张晓燕、钱毅、王亚平、符少明。
招标人名称:无为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季科长
联系方式:159*****39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荣达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门面房
项目负责人:孙工联系电话: 138*****081
收费金额: 168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5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荣达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门面房 ,联系电话: 138*****08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废标单位:芜湖天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现场未提供三甲医院被服等布类洗涤业务合同原件,依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11.6条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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