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庭新居10KV配变及专变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庭新居10KV配变及专变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8-389 | |||||||||
项目名称 | 文庭新居10KV配变及专变工程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8月10日 北京时间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808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8563317.79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柒拾伍元捌角捌分 (¥17639475.88 元) | 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万零伍佰伍拾伍元壹角贰分 (¥16900555.12 元) | 人民币壹仟捌佰万零陆仟捌佰陆拾壹元玖角陆分 (¥18006861.96 元)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肆万玖仟肆佰柒拾伍元捌角捌分 (¥17549475.88 元) |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壹万零伍佰伍拾伍元壹角贰分 (¥16810555.12元) | 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壹万陆仟捌佰陆拾壹元玖角陆分 (¥17916861.96 元) | |||||||
暂估价 | / | / | / | |||||||
暂列金额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 | / | /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 | / | /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以上资质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诚信要求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林杰(注册编号:桂245121228003 ) | 王庆峰(注册编号:桂245070801341) | 黄炳翔(注册编号:桂245060805471) | ||||||
专职安全员 要求 | 陈红丽(证号:桂建安C(2012)0002358) | 韦会甜(证号:桂建安C(2014)004883) | 莫林澎(证号:桂建安C(2014)002263) | |||||||
技术负责人 | 吴燕浩 | 程恩敬 | 潘海城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8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16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标签: 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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