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落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贵落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 8月 16日至2018年8月 18日)
项目名称 | 秀山县中平乡贵落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01107 | ||||||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秀山县中平乡贵落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秀山福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恒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秀山县和众建筑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秀山福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10.732206 | ||||
工商注册号 | |||||||
投诉受理部门 | 秀山县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
秀山县发改委 | |||||||
秀山县国土局 | |||||||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单位公章) 2018年 8 月 16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18年8 月1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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