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镇大厂小学综合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预中标结果
大厂镇大厂小学综合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预中标结果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晴隆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晴隆县大厂镇大厂小学综合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8/8/15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807〕0789号-1 标段(包)名称:晴隆县大厂镇大厂小学综合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晴隆县教育局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晴隆恒瑞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1.87 | 项目负责人: | 米丽茜 | 报价(元): | *******.47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富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7.46 | 项目负责人: | 张仁正 | 报价(元): | *******.51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82.97 | 项目负责人: | 陈义平 | 报价(元): | *******.18 |
业绩: | / | ||||
公 示 期: 2018年08月17日至2018年08月2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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