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福州至长乐机场轨道交通工程(长乐段)沿线航空摄影及正射影像制作中标结果

国土资源局福州至长乐机场轨道交通工程(长乐段)沿线航空摄影及正射影像制作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飞燕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HW[GK]*******-1的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福州至长乐机场轨道交通工程(长乐段) 沿线航空摄影及正射影像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1国内460000460000飞燕遥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46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元整元(¥4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郑和中路82号;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通过数码航空摄影,获取项目范围内数码航空影像,应用福州市建立的全球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进行像控测量,在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平台中进行空三加密,根据 技术规范与指标要求,在测区范围内生产正射影像图(DOM)数据,面积约58.35平方公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甲方邀请省局或市局专业人士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90%
210余款(即合同总额的10%)在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0.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乙方若无故延期交货,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长乐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轨道路线西起长乐区营前镇与闽侯县交界,途径营前镇、首占镇、鹤上镇、古槐镇、文武砂镇、漳港镇、湖南镇、长乐国际机场至文岭镇结束,总长度约38.9公里(含预留大鹤站)。拟对轨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750米,面积共约58.35平方公里进行航空摄影及正射影像图(DOM)制作,地面分辨率优于0.16米。14.2 技术要求14.2.1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14.2.2制表参数(1)航空摄影航空摄影地面分辨率:优于0.16米/像元;(2)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面分辨率:优于0.16米/像元;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成图范围为内图廓线外扩不少于2个像元。14.2.3数据格式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采用TIFF格式,TIFF文件分别为文件头、参数指针表、参数数据表的偏移;参数指针表由一系列每个长为12为的参数块构成,他们描写图像的压缩种类、长度、彩色数、扫描分辨率等许多参数;参数数据表中存放的是实际参数数据,最后一部分是图像数据。14.3建设标准(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2)《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测图规范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3007.1-2011;(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6)《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7)《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8)《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 1007-2001;(1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1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14.3提交成果(1)数字影像数据及浏览影像数据;(2)测区航线、像片索引图;(3)测区完成情况图;(4)技术设计书;(5)航空摄影飞行记录;(6)航摄仪器技术参数检定报告;(7)成果质量检查报告;(8)IMU/DGPS等辅助航空摄影技术相关资料及成果;(9)按照1:1000图幅分幅的DOM成果数据;(提供数据文件,格式TIF+TFW);(10)DOM图幅索引图;(提供数据文件,格式TIF);(11)空三加密成果资料;(提供数据文件);(12)项目总结报告;(13)成果验收报告;(14)成果资料移交书;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乙方:飞燕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长乐市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450号斯亚财富中心A幢8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赵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季佳慧
联系方法:136*****474
联系方法:188*****36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账号:****************0310


签订地点:长乐市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17日

标签: 制作 正射影像 航空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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