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显示屏购置中标结果

LED电子显示屏购置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新车管所LED电子显示屏购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553号
评审日期: 2009年11月10日
公示日期: 2009年12月0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张雪梅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09年11月10日 195,200.00 广东弘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何区建中路58号地铁大厦4层第40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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