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公路工程设计服中标结果
水利、公路工程设计服中标结果
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水利、公路工程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重新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水利、公路工程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重新采购)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529号
评审日期: 2009年11月02日
公示日期: 2009年12月09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参与包A类一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参与类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3、参与包B类一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参与类二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甲级或乙级设计资质证书;参与类三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甲级或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4、东莞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东莞设立分公司,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设立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后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赖明忠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09年11月02日 0.20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九楼 1、中标金额(元)实际为下浮率;
2、中标供应商类一、类二各2家:
类一第一推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下浮率20%;
类一第二推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下浮率20%;
类二第一推荐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浮率20%;
类二第二推荐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下浮率20%。
B 2009年11月02日 0.20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19号 1、中标金额(元)实际为下浮率;
2、中标供应商类一共5家,类二、类三各2家:
类一第一推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下浮率20%;
类一第二推荐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下浮率20%;
类一第三推荐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下浮率20%;
类一第四推荐岳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下浮率20%;
类一第五推荐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下浮率20%;
类二第一推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下浮率20%;
类二第二推荐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下浮率20%;
类三第一推荐荆门市水利勘察设计院,下浮率20%;
类三第二推荐河海大学设计院,下浮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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