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楼窗帘中标结果

新大楼窗帘中标结果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新大楼窗帘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新大楼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605号
评审日期: 2009年12月02日
公示日期: 2009年12月2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且其经营范围必须单独经营窗帘; 2) 必须在广东省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资料,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室
经办人名称: 罗灼熙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09年12月02日 718,870.00 东莞市百事吉窗帘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金泰社区永泰食出路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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